2019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
主 任:楊 勛
副主任:尤海章
委 員:王相鵬、黃春霞、曾艷楓、袁幽、馬衛東、趙慶亮、顏世傳、馬烈、陳莉莉、姚 鵬、雷修華、杜姝
秘 書:張曉雁
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工作制度
1、在院長及分管院長的領導下,負責全院的醫療技術管理工作。
2、審議、制定醫療技術管理制度。
3、負責新技術、新項目的準入管理,對科室申報的新技術、新項目及時論證、審核。
4、負責新技術、新項目的質量控制,定期監督、檢查、評價,提出改進意見。
5、研究、協調和解決有關醫療技術方面的重大事項,評價醫療技術質量、調查分析結果、提出合理化建議。
6、制定醫療技術及操作分級管理和授權制度,對技術和操作進行考核、培訓和授權。
7、承擔醫師定期技術考核和臨床能力評估工作。
8、每半年召開二次會議,并根據實際需要,臨時召開會議,討論醫院技術管理工作。
工作職責
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職責:
(一)領導并負責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的工作,組織制訂委員會工作計劃,定期召開工作會議,督促工作計劃實施。
(二)負責制定和修訂醫院有關醫療技術的措施、標準、制度和方案。
(三)聽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工作匯報和工作意見。
(三)審定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工作計劃。
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責:
(一)在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領導下開展工作。
(二)在委員會主任委員的領導下,制定醫院醫療技術的各項質量管理標準、制度與流程。
(三)召開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會議,每年不少于2次。
(四)負責向主任委員匯報工作落實情況。
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委員職責:
(一)協助主任委員、副主任委員做好全院醫療技術管理工作的組織、督導、協調工作。
(二)收集各科室關于醫療技術的建議和意見,不斷改進醫療技術管理工作。
(三)參加有關培訓,參與相關管理制度和考核標準擬訂工作。
(五)積極宣傳并帶頭落實各項制度、措施。
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秘書職責:
(一)在醫療技術管理委員會主任、副主任領導下工作,負責委員會的文秘工作,負責委員會的文檔整理和資料保存。
(二)負責委員會的日常事務性工作,準備會議材料,對內對外聯絡,做好會議記錄。